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领绿色革命:液态阳光照亮双碳与乡村振兴之路

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领绿色革命:液态阳光照亮双碳与乡村振兴之路

2024年10月25日,新疆石河子市迎来了新能源产业的历史性时刻。24日,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书记鄂宏达热情接待了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富生一行,双方就即将举行的揭牌仪式和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25日,新疆液态阳光电子燃料工业研究院及中应一碳液态阳光(新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仪式隆重举行,标志着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又一重大布局正式落地。

会议盛况与重要签约

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领绿色革命:液态阳光照亮双碳与乡村振兴之路

本次会议在石河子党政服务中心四楼盛大开幕,吸引了众多来自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代表。在庄严而热烈的氛围中,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副书记李光、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富生等领导共同进行了揭牌。随着红绸的缓缓揭开,新疆液态阳光电子燃料工业研究院和中应一碳液态阳光(新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牌匾正式亮相,这不仅是两个新机构的诞生,更是中应建设对绿色能源未来坚定承诺的展现。

随后,中应一碳公司与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总投资约为85亿元的石河子50万吨液态阳光绿电甲醇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这一签约不仅预示着新疆清洁能源战略基地建设的加速推进,也标志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液态阳光:绿色能源的未来之星

液态阳光,一个看似神秘实则潜力无限的概念,正逐步成为新能源产业的下一个风口。其核心在于将新能源高效地转化为绿色液体燃料,如绿电甲醇,未来有望全面替代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这一转变不仅有助于缓解能源危机,更对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知液态阳光产业的战略价值,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深入研究,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新疆实际情况的液态阳光绿电甲醇产业技术路径。该技术路径充分利用了新疆的资源禀赋,将碳排放和经济性进行了最优的平衡,使得液态阳光产业得以提前达到全面产业化的条件。

研究院与公司成立:意义非凡的里程碑

新疆液态阳光电子燃料工业研究院的成立,是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液态阳光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研究院将聚焦甲醇应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场景的开发,致力于将石河子地区打造成绿电甲醇多元化、全方位应用场景的示范区。这一举措不仅将推动液态阳光技术的快速发展,更将为新疆乃至全国的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中应一碳液态阳光(新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更是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液态阳光产业化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公司将负责液态阳光绿电甲醇项目在新疆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实现产业闭环、投资闭环和全产业链消纳闭环,为液态阳光产业的落地提供坚实的基础。

中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液态阳光绿电甲醇产业。未来,我们将继续携手各方合作伙伴,共同推动液态阳光产业的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让我们共同期待,液态阳光照亮的绿色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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